Cobie:Web3到底是什麼?

web3

原文來源:巴比特
原文作者:Captain Hiro

Web3 在 2021 年成為了一個非常流行的詞彙,人們經歷了 NFT 的狂熱,並且科技圈一些有敏銳嗅覺的人也在推特上開始大談 Web3。

在 2021 年,只要提兩個詞就可以讓你快速的從那些具有批判性思維的投資者那裡獲得融資,一個詞是元宇宙,另一個就是 Web3。恭喜你,你現在有 10 億美元可以運行項目,因為你學會了兩個時髦的詞,而且你上了一所好學校,祝你好運。

web3介紹

儘管有很多意見領袖發表了大量沒有新意的文章,但人們就 Web3 到底是什麼仍沒有達成共識。它取決於你屬於哪個群體,不同的社群對 Web3 的定義不一樣:Web3 是一場騙局,Web3 是未來,Web3 是代幣化的世界,Web3 只是加密貨幣的另一個名字。即使是加密貨幣社區也不能對比特幣是否是 Web3 做出判斷。

如果沒有人真正同意 Web3 是什麼,而且這個詞在過去半年才真正成為流行語,那麼我認為我們可以得出下面的結論,即 Web3 還沒有真正存在。與此同時,很明顯的是圍繞著 Web3 融合了有很多想法和實驗,它們激起發了觀察者的靈感、創造力或徹底的沮喪。


Web3 的意義?

為了避免無意義的爭論,我認為更有意義的是思考一下 Web3 到底有什麼用?我們當前是否需要從 Web2 跨越到 Web3?Web3 到底要解決什麼問題?

我認為有兩點對於 Web3 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主題。

  • 權力的去中心化:人們對中心化的權力越來越不信任。無論是政府、中央銀行,還是變得比國家更強大的全球科技巨頭。去中心化、行為授權和審查制度的趨勢使人們對建立去信任和抗審查的平台產生了新的興趣,這些平台可以賦予普通人權力、並分化現有權力結構。
  • 價值所有權:隨著 Web2 的出現,網路從“讀”轉變成了“讀和寫”。網路變得具有社交化和參與性;用戶生成內容的時代開始了。現代科技公司託管來自用戶的內容,然後私下將其變成自己的賺錢工具。他們利用我們對社交互動的渴望,用令人上癮的產品模式對其進行複合,交織廣告,並為股東提取所有這些用戶生成的價值。當你能夠購買成為這些公司的股票時,它們的估值已經達到數十億,內部人士早就靠這些發家致富了。

一個開放和公平的網路

我理解 Web3 支持者們的興奮之情。

一個理想化的未來網路也許能夠解決這些問題,它不僅能對這些社會問題作出積極貢獻,而且還能使創始人擁有強大的增長和保持的工具,讓他們與現有公司競爭。

我們可以建立一個讓用戶能夠分享他們所創造的價值,並增強採用的網路。在這樣的網路中,不會有以技術大牛為主的多數統治者來決定我們該談論什麼,或者我們每天必須看多少廣告。

也許它可以賦予那些花了數千小時為大公司充當勞動力的普通人權力(他們的注意力被收割為私人股東的利潤)。

也許網路可以變得更具有合作精神,而不是一味地榨取。

一切金融化(ponzification)

可能更多的是,我理解 Web3 批評者的恐懼。

悲觀的想法認為未來網路可能到處都是代幣化的微交易,在所有可能的用戶行為上尋求租金,並需要用戶擁有本地代幣來正確操作他們的行為。

它可能是一個建立在為了資助失敗的項目,向散戶投資者出售無價值 ERC20 代幣的網路,它比花幾年時間銷售廣告更直接地榨取價值。

它可能是一個工具較少的網路,不能很好地處理騷擾或虐待兒童內容等邪惡行為。網上犯罪變得更加難以預防。

也許一切的金融化只有利於復雜的算法對沖基金和巨大的早期巨型風險資本,他們在私募種子輪中成為這些代幣的主要所有者。


Web3 該走向哪條路呢?

如果你能夠同時想像一個令人愉快的未來和一個反烏托邦式的未來,我不會責怪你認為最糟糕的那一個最有可能成為現實。現代企業顯然使網路變得更加讓人討厭。Cookie 權限、gdpr 請求、橫幅廣告、付費牆、搶奪式遊戲和付費遊戲,這些容易讓人期待次優或反用戶的變化。

而如果你從外部看加密貨幣,你真的不能責怪這些局外人看到的是與騙局極其相似的東西。財富效應推動了市場參與者的繁榮和傲慢,而加密貨幣文化的自我諷刺性質對非幣圈的人來說顯然是很難理解的。

正是因為人們在過去和現在經歷了類似糟糕的經歷,才會急切的去屏蔽新的想法,拼命找到它的理論漏洞。你很容易看到去中心化系統可能被利用的例子,同時也很容易找到普通人被代幣項目利用的例子。

但與此同時,你也會輕易地發現現有的所有者運營系統中所有權和自我自治的力量。

比特幣在十年的時間裡從“暗網毒資”變成了機構級的價值儲存資產,這個過程沒有中央機構的指導。

以太坊從“技術怪咖的龐氏騙局”發展到一個大規模的所有者運營的網路,每天交易數十億的價值。

企業、用戶和第三方為這兩個網路創造增量價值做出了貢獻,並在他們之間分享回報。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價值可以回饋給他們,而不是只回饋給創始人或金融家。

即使是像 ConstitutionDAO 這樣純粹有趣的社會共識項目,也可能是用戶產生的價值創造在所有人之間共享的一個例子。儘管未能確保憲法,但 DAO 變得更有價值,而這種價值又累積到了參與者的身上。

也許這種共享所有權可以成為一種強制功能,打破現有的關於科技公司可以或應該如何運作的慣例。

不平等

不平等的現像已經變得越來越明顯。在新冠病毒流行期間,資產價格水漲船高,已經很富有的人變得更加富有。與此同時,小企業卻在拼命掙扎著,工人階級幾乎瞬間就花光了他們拿到的刺激性現金。顯然,超過 50% 的美國人只有不到 3 個月應急儲蓄。

與此同時,工資增長幾乎停滯不前,但在過去的 40 年裡,房屋的成本上升了 400% 以上。人們已經開始感到被困在一個對他們不利的系統中,負擔他們未來的機會正在迅速溜走。

難怪 RobinHood 零售期權交易商和狗狗幣的買家數量會增加。對於那些看不到通過儲蓄和投資實現其財務目標的人來說,彩票式的投資已經成為一種可行的選擇。

也許一個更加社會主義的股權或代幣所有權模式可以作為資本主義對普遍基本收入的回答。與其由國家為家庭印製一點現金,向後代徵稅來支付這一代人,也許人們通過分享他們所創造的財富可以創造一個更加公平的世界。

如果用戶用他們的錢包投票,選擇那些能讓他們因已經參與的價值創造而得到回報的公司,這些公司將發現巨大的網路效應工具,從而迅速成長並推翻現任者。人們可以選擇擁有他們集體創造的部分價值,而不是將其全部放棄給創始人和投資者。

如果其他條件相同,一個獲得兩種相同服務的用戶會選擇使把價值回饋給他們的那一種。

完美的構思

當比特幣被創建時,它是另一個完美的概念。中本聰發明了可能被證明是歷史上最重要的創造之一,把公平的條件提供給世界,讓所有人都能參與進來。他們沒有私自拿走比特幣的份額,也沒有給任何私人投資者。他們以與所有其他參與者平等的條件挖礦。是的,他們挖出了數以百萬的比特幣,因為他們是比特幣網路的早期採用者,但他們沒有比其他了解比特幣的人有更多的優勢。

當以太坊創建時,團隊預挖了一部分 ETH,並舉行了一次公開自由競爭的 ICO。他們向任何想參與的總共出售了 6 千萬個 ETH。當時以太坊的售價約為每 ETH 0.30 美元。以太坊的創始人確實為自己和以太坊基金會保留了一些 ETH。以太坊創始人 Vitalik 自然也是最大的預挖獲得者,他獲得了整個 ETH 供應量不到 1% 的份額,這與傳統股票相比是一個相當小的所有權份額。

雖然與比特幣相比,以太坊的成立沒有那麼“公平”,但它仍然有一個相對公平和開放的參與模式。到 2017 年,ICO 複製了這種模式,但這種方式隨著預售和對內部人的私募開始變了味兒。

到了 2018~2019 年,對參與者來說,自由競爭的公平條款已經成為過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為了試圖保護零售投資者,他們對 ICO 項目進行了執法。監管壓力和缺乏明確性導致加密貨幣建設者從風險投資公司而不是普通公眾那裡私下籌集資金。非內部人士不再可能以 VC現 在能夠購買的早期廉價條款購買。

你可以關注到一種趨勢,那就是從沒有創始人獎勵的自由競爭的公平啟動網路逐漸過渡到了有大量創始人分額、風險資本資助並獲得私有化收益,而事情的發展可能還要更悲觀。似乎中本聰創造的純潔和美麗已經被貪婪的人所腐蝕。

但事實是,加密貨幣現在只是剛剛流行。當比特幣推出時,許多人來認為加密貨幣可能有價值,但這一點並不明顯。而比特幣證明了它的價值,以太坊則加劇了這種信念。市場瘋狂上漲的十年吸引了大量尋求風險的資本。

當中本聰推出比特幣時,挖礦的難度非常低,人們能夠用個人電腦挖出 50 枚比特幣的區塊獎勵。比特幣未被資本發現的性質使它成為業餘愛好者的公平競賽,而不是對沖基金的遊樂場。如果今天有一個項目試圖以同樣的方式推出,已經富有的人將簡單地接管所有的算力並積累所有的代幣,為這個新項目的份額支付電費。在這樣的環境下,創始人還不如直接賣給他們,從而確保手中有長期可以使用的資金。

我更傾向於在相同條件下向所有人進行公開銷售,但我理解創始人不想冒不必要的監管風險,而且與專業投資者打交道更容易,一般來說這種方式的開銷也更低。更不用說濫用的融資和 2017 年大多數歸零的 ICO 項目了。


是建設,還是賺錢?

我認為沒有人會爭辯說,Vitalik 不配擁有ETH的 0.7% 的供應量,因為他對以太坊的貢獻真的很大。我想也沒有人會認為中本聰手裡的 100 萬枚比特幣是用不公平的方式挖出來的。

然而,無法忽視的是,Web3 的最大支持者是歷史上成功的風險投資家,這一點很具有諷刺性。是的,這些實體正試圖通過在打折的種子輪中購買多數份額,成為這個明顯的烏托邦共享社區經濟體的超級金融家。

我們也不可能忽視搶奪現金的創始人和投資者利用現有的市場動態,創造巨大的牛市項目讓自己財富自由。

因此,我認為有四點是大家都同意的。

  • 大家有一個共識,即創始人在為世界創造巨大價值時致富是應得的,也是期待的。
  • 大家有一個粗略的共識,即風險投資公司或天使投資人早期資助的項目是在提供服務,當他們資助的項目為世界創造了巨大的價值時,他們應該得到回報。
  • 許多人認為這些融資機會應該是公開和公平的,拒絕現有的投資者規則,認為其過於家長製或違背直覺(耶,現在我們可以從 VC 那裡買到頂級的東西!)。

每個人都絕對他媽的討厭創始人或風險投資人從沒有以任何方式為世界貢獻價值的項目中獲得財富。

不可否認的是,最後一點現在已經在加密貨幣中普遍存在了。許多前產品首席執行官通過推出代幣和做出一些關於 NFT 驅動的視頻遊戲的承諾,或者建立一個只吸引兩位數活躍用戶的“ Web3 “平台,一夜之間就成為了億萬富翁。

總結

Web3 還沒有真正存在。但是,在資金超級充裕的牛市中評估它的價值可能是對它的一種傷害,同樣,忽視相關的市場動態也是不誠實的。

我認為世界上的社會問題和 Web2 的問題值得解決的,在 Web3 的承諾中,有很多令人興奮的東西需要考慮。

我認為開放的、透明的、無許可的系統取代受信任的中央機構對世界是有益的,因為它可以重新平衡和分散權力。

我希望加密貨幣市場的金融繁榮能夠吸引更多聰明的頭腦,不再向人們推銷廣告,而是建立一個更加公平和合作的未來。

但是,如果加密貨幣創始人太過富有而不再關心項目,而新的網路由晚期資本主義的貪婪者建立,比如讓你在 Cardano 上買一個零碎的小額支付 NFT 來操作你的電動牙刷,對此我不會感到驚訝。

後記

我知道我被引誘到了一場哲學上的、無能為力的辯論中,這些科技億萬富翁都是在網路的臉書時代致富的。說實話,他們辯論的結果並不重要,因為他們不再是未來的冒險者、建設者。也許他們是金融家,但他們的冪律曲線模型已經假定他們的錯誤會多於正確。